11月24日,青岛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在异地就医相关工作中全面发力,从参保地和就医地两个层面协同推进,实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双向联网结算,异地就医更简单、更方便、更快捷。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达20.1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近2倍。
市医保局不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改审批制为备案制,着力优化本市参保人外出就医备案程序,打出一套组合拳。如今年以来,异地就医实行承诺备案制,备案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参保人自助备案,即时享受联网结算。其中,“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取消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取消转诊转院证明、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材料。
统一取消备案医疗机构家数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海南、西藏)即可,取消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限制。比如,本市参保人备案到北京市,可在北京市开通联网结算的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实行备案信息通用。参保人异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通用一条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无需分别备案。取消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手续。参保人省内临时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医疗费用可以直接联网结算。
今年,我市适当放宽了异地就医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待遇标准。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外地(含省内和跨省)发生的医疗费(含院和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较以往调高20个百分点,仅比在本地就医低5个百分点,大幅减轻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个人负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待遇和在本市就医一样。
我市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本市参保人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参保人因患急症在异地非医保定点医院急诊转住院费用,均纳入报销范围。
我市还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回本市就医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联网结算报销。其中,办理备案后超过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办理备案后不满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执行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政策,有效解决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在备案期间回本市就医报销的难题。
此外,在来青就医方面,我市努力畅通联网结算渠道,扩大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异地结算更加便捷。截至目前,已开通省内区跨省住院联网定点医疗机构380家,实现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开通省内及跨省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905家,省内门诊慢特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905家,从三级综合医院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了医疗机构层级全覆盖。2022年7月1日,我市率先实现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目前已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8家,实现了县域全覆盖。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